4.2.4電子皮帶秤
4.2.4.1電子皮帶秤的設計、安裝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計量檢定規程及DTII帶式輸送機設計手冊的要求。
4.2.4.2電子皮帶秤的準確度符合±0.5級的要求。
4.2.4.3設備所使用的傳感元件應選用CELTRON、HBM、METTLER TOLEDO,帶手動校驗裝置,能適應長期運行和惡劣環境工況的要求,傳感器輸出的信號有較強的抗干擾能力。
4.2.4.4設備具有稱重、顯示等功能。就地顯示,在集中控制室通過輸煤程控系統進行累計打印。
4.2.4.5電子皮帶秤能適應皮帶機傾斜角度0—18°,測量精度不受影響。
4.2.4.6采用四稱重托輥形式,并適用于動態自動鏈碼及靜態掛碼校驗方式。
4.2.4.7根據中國質量計量技術委員會建議(詳細內容見2001年1月18日全國質量計量技術委員會《電子皮帶秤模擬實物檢測裝置對比試驗報告》)“皮帶秤實物檢測裝置作為檢定0.5級、1級和2級皮帶秤的主要標準器具進行首次檢定和使用中檢驗”,投標方應對皮帶秤進行首次實物檢測,并提供試驗報告。試驗報告可隨設備一同提供給招標方。
4.2.4.8配供的輔助設備要求
(1)外購配套件選用優質名牌、節能、先進產品,并有生產許可證及產品檢驗合格證。所有外購件投標方應進行檢測,如發生質量問題均應由投標方負責解決。外購件的選型由招標方認可。
(2)電控柜的制造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并能滿足就地手動和遠方程序控制起停操作的要求。并按遠方程序控制要求留有接口。
(3)配套位移傳感器及二次儀表,要求為本特利、艾默生或同等檔次進口品牌產品(需經招標方認可)。檢測裝置應由皮帶的非裝載物料面驅動,可調部件應能加封,測量信號應與皮帶位移相對應,等于或小于稱重長度。
4.2.4.9電氣部分設備要求
(1)招標方為每臺電子皮帶秤提供一路220VAC(-15— +10%)電源,電源頻率50HZ;若還需要其它不同電壓等級的電源應由投標方負責提供。
(2)電子皮帶稱的二次儀表為墻掛式,投標方為此儀表提供儀表箱,儀表箱的防護等級為IP56,并滿足防爆要求。儀表箱的色標將由招標方提供。
(3)電子皮帶稱的二次儀表具有自動檢零、顯示皮帶速度、單位重量、瞬時流量、累積流量和故障報警等功能,并能輸出此參數的4~20mA標準信號。投標方提供的一、二次儀表設備的防護等級為IP65。
(4)由電子皮帶稱輸出的瞬時流量和累積流量和故障報警等信號能送至輸煤程控系統,并通過程控系統進行顯示、存儲、統計計算、制表打印等。
(5)投標方負責一次儀表與二次儀表之間預制電纜及其連接。
(6)每臺電子皮帶秤提供給招標方的接口:a)一路4~20mADC瞬時流量,帶負載能力≥500Ω;b)累計流量,一路4~20mADC輸出信號;c)故障報警接點,無源空接點,220VAC,3A;d)RS485通訊板。
(7)電子皮帶秤的布置和給出信號須滿足設計院的設計要求。
(8)所供產品應符合GB/T 7721-2017《連續累計自動衡器(皮帶稱)》的相關要求。


